东海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文件
东疫防指[]5号
关于取消年元宵民俗活动及禁燃禁炮的通知
各村(居),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
为有效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福建省民宗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民宗12号)、《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四号通告》及《城厢区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五严五必查”的通告》文件精神,严禁开展“聚集、聚会、聚餐”活动,特发出以下通知:
一、坚决停止举办各类宗教活动
根据东海镇“元宵圈灯”习俗的实际情况,元月农历十二至农历十八(即2月5日—2月11日)为我镇元宵圈灯主要时间,请各村(居)、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停止举办元宵祈福、唱戏等民俗活动,确保辖区内各宗教场所、民俗活动场所全部关闭,禁止人员聚集。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鉴于全市取消元宵各类庆典活动的需要,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的空气质量,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出事件发生,今年元宵期间(即2月5日—2月11日),全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东海镇将加强宫庙民俗活动点、宴席活动人员聚集及燃放烟花炮竹燃放情况的巡查、督查,发现未按该文件要求执行的,将予以严惩。群众可拨打镇纪委监督值班。
东海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年2月5日来源:东海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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