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元宵节期间严禁祭祀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月7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严禁在殡仪馆、墓地等殡葬场所,举办任何形式人员聚集的祭祀活动(包括正月十五送灯、祭祀等)。
二、城区内所有街道、广场、街路交叉口等公共场所严禁焚香烧纸、送灯祭祀,严禁集中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三、全县所有商铺、摊贩在元宵节期间禁止售卖烧纸、电子灯等祭祀用品,市场监督和城市执法部门将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者从重处罚。
四、元宵节期间,所有交通卡点处要加强外地返通榆祭祀人员及车辆的排查和限行力度,一旦发现有人祭祀送灯,立即劝返。对拒不配合检查登记和劝返,给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将依法予以惩处。
广大*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文明丧葬祭祀、疫情防控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市民群众。广大城乡居民要积极配合,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团结一心,打赢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通榆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2月6日
_版面编辑:马子越
信息来源:通榆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