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祀,大多数人们会去墓地缅怀先人,我们通常会将这种习俗称之为“清明扫墓”或“上坟”。回看历史,其实我们在清明祭奠先人不仅只有墓祭一种祭祀形式,还有祠堂祭或庙祭。
年,在陕西岐山凤雏出土了大量的“甲骨”,上面刻画了很多涉及多位商代君王名字的文字,经过专家解读,记载的是周文王伐商和武王伐纣时期,商王帝乙和纣王,都曾在宗庙里举行祭祀先王的典礼,以祈求能征善战的先王保佑自己一方能取得胜利的战争事迹。
从这些出土的关于祭祀的“甲骨”,我们不难看出上古时期人们更重视庙祭。古人认为君权神授,看重家族势利,他们认为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依靠祖先得来的,所以天子、诸侯都建立宗庙以供祭祀并求取庇佑。国家发生了大事情,也一定要到宗庙祭告,以示对祖先的尊敬。
古代由于祭祀者和祭祀对象的不同,所用牺牲即祭品的规格有所区别:天子祭祀用“太牢”,即牛、羊、猪三牲全备;诸侯祭祀用“少牢”,即只有羊、猪,没有牛。一般的百姓则主要在家庙祭祖,或者是以清明节扫墓,中元节上坟时作祭祀。
一、墓祭之兴究竟始于何时?
其实,早在战国时期,我国就已经有了在墓地祭祀先人的习俗,《周礼·春官·宗伯》就记载了这样一句话:“成葬而祭墓为位。”但墓祭盛行却是在汉朝,汉朝的皇帝几乎是逢节便祭。东汉王充在《论衡》中也说:“古礼庙祭,今俗墓祀。”进一步证明了上至君王大臣,下至百姓,对扫墓的乐此不疲。
到了唐朝,百姓们在寒食时节祭奠先人的现象越来越多,朝廷也越发重视清明节并以官方文书的形式规定清明为国家法定节日。据《旧唐书》记载:“寒食上墓,礼往无文,近代相沿,以成俗,士庶之家,宜许上墓,编为五礼,永为常式。”全体国民都要在这一节日祭拜先人亡魂。
二、祭祀的对象
清明节是悼念亡人的节日,主要祭祀祖先和去世的亲人,表达祭祀者的孝道和对死者的思念之情,重在表达孝思亲情,体现了“饮水思源,慎终追远”的中国传统美德。
三、祭祀的时间
中国幅员辽阔,南北气候不一,加上清明“三节合一”(清明节、上巳节、寒食节)的特点,所以各地清明祭祀的时间也不尽相同。有二月初二的,也有三月初三的。扫墓,则通常是在清明节的前10天或后10天,个别地方长达一个月。
在北方,旧时北京人祭扫坟墓不在清明当天,而在临近清明的“单日”进行;只有僧人才在清明当天祭扫坟墓。
山东,以前多数地区在清明当天扫墓,少数地区如诸城,在寒食这天扫墓,有些地方在清明前四天内扫墓;现在,一般都在清明这天去扫墓。晋南人则将扫墓的时间分为两次:一次在清明前几天,是各家分头去扫墓;第二次是在清明当天,一个村里同姓的各家派出代表,同去墓地祭祀共同的祖先。
每年清明节,上海人常常倾家出动赶往苏州和杭州去扫墓。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他们相信那里也是祖先们去世后生活的天堂,由此也形成了江南地区清明祭祀的一大特色。
但上海人扫墓,新、旧坟有别。凡是新近过世的,过了七七四十九天而没做过超度法事的,要在清明节这天请僧道诵经做法事或道场;如果是老坟,并已做过法事或道场,扫墓不一定在清明当天,可以前后放宽些,但不能超出前七天后八天的范围,俗谓:“前七后八,阴司放假。”意思是过早或过迟都会失灵。浙江丽水一带则在清明节的前三天和后四天的范围内扫墓,称为“前三后四”。
再往南,闽、粤一带清明祭祀又有不同。广东潮汕人,清明扫墓都在节前三天至节后三天进行,提前或拖后都被视为对亡人的不敬。台湾的清明节是从前一年冬至开始算起的第天,习俗和闽南差不多。台湾漳州籍人的清明节则是在农历三月初三,客家人祭祖扫墓的时间是从元宵节过后便开始,日期由每家自定,一直到清明为止。
四、祭祀的场所
在清明祭祀的两种方式——墓祭和庙祭中,以墓祭最为普遍,也最具特色。这也是清明祭祀被称为扫墓的缘由。而且,这一天除了扫墓祭祀、烧香拜祖外,还可享受郊游、插柳等其他回归自然的活动。但庙祭,则存在场所固定、内容单一、人员拘束等缺陷,一个宗族的人必须聚集在祠堂共祭祖先,祭完后开会聚餐等。
另外还有一个特例,就是家在外地工作的人若不能赶回家乡扫墓,可以在山上或高处面对家乡的方向祭拜,称为异地遥祭。这种在战争频仍、社会动荡的古代,常为作客他乡的游子们清明祭祀时所采用。
在宋代,也出现过在家中祭祀和在墓地祭祀并行的情况,但还是以墓祭较多。宋人高翥的《清明》诗写道:“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形象地描述了当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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